计生工作会议上讲话(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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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工作会议上讲话(3篇)

时间:2023-06-12 02:35:06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工作会议上讲话(3篇),供大家参考。

计生工作会议上讲话(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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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一

这次全省纳税服务工作会议,是经省局党组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全国纳税服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全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情况,进一步明确形势和任务,务求实效,扎实工作,全面深入地推进纳税服务工作。下面根据会前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开拓进取,务求实效,纳税服务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几年来,在省局党组的领导和总局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全省各级纳税服务部门牢牢把握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以正确的纳税服务理念为指导,以健全全省三级纳税服务机构为组织保障,以办税服务厅、12366服务系统、外部网站为依托,以创建“征纳共盈”纳税服务品牌为抓手,丰富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方式,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山东地税纳税服务经历了对纳税服务的思想认识从浅到深、专门机构从无到有、工作份量由轻到重、影响越来越大的发展历程,走出了一条具有山东地税特色的纳税服务发展之路。

(一)凝聚共识,提升理念,引领纳税服务工作。

从20xx年起,连续几年召开的由各市局纳税服务分管领导参加的全省纳税服务会议,阐释纳税服务理念,研究部署工作;邀请总局有关领导、山东大学等院校的专家学者,系统讲解纳税服务;先后开展20多个纳税服务调研课题研究;在全系统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举办“我看纳税服务”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纳税服务知识竞赛活动等;开展“我为纳税人做一事”和“我为纳税服务献一策”活动;撰写纳税服务文章,在《大众日报》、《中国税务报》上发表;各地还借助电台、电视台、报刊和外部网站,加强纳税服务宣传。纳税服务中心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目前正在编写《纳税服务》培训教材,共20多万字,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纳税服务工作做了全面论述,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同时,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服务工作。力求在工作中凝聚共识,加深认识和理解;以理念引领工作,拓展思路,加快发展。目前,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是核心业务的理念,纳税服务是全员全过程服务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成为全系统共识。随着纳税服务理念的不断提升,系统上下对纳税服务工作的认可度、支持度、参与度越来越深,纳税服务的工作氛围越来越好,服务内容越来越多,越来越丰富。

(二)以有为求有位,务实做好核心服务业务,纳税服务不断深化。

一是围绕满足纳税人税法知情权提供服务。加强各类税法宣传,开展“网送税法”等服务;建立纳税人税法培训中心,定期开展税法培训活动,实现培训常态化;规范12366服务热线、网络咨询、现场咨询,编写40多万字的《纳税服务咨询手册》供全系统学习。二是围绕提高办税效率和降低征纳成本提供办税服务。优化服务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形成“前台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格局;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承诺服务制等制度;加强国地税联合办税,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积极推行“免填单”、同城通办等服务措施。三是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推动实施《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从地方立法层面体现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并做出制度安排;开展“地税局长服务日”活动,制定纳税服务涉税事项处理办法,加强纳税人的涉税信息保密,组织开展纳税服务需求和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开展了纳税服务志愿者活动。四是做好信用等级评定和注税监管。组织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加强注税行业的行政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五是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在为纳税人服务的同时,积极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先后开展了“为经济发展建言献策”、“优化纳税服务,促进企业发展”、“集中服务企业发展”等主题活动,送政策上门,帮企业解忧,取得良好效果,《大众日报》进行了专门报道。随着纳税服务实践的不断深入,纳税服务工作逐步受到重视,各级在部署工作、研究措施时,纳税服务工作触及面越来越广、越来越宽,份量越来越重,影响也越来越大。

(三)夯实基础,强化保障,助推纳税服务全面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设立省、市、县纳税服务中心,成为健全三级专业纳税服务机构最早的省份之一;明确职责,配备人员,形成了完整的纳税服务组织体系。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加强纳税服务工作意见、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纳税服务规划等综合性文件,对纳税服务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和规范;制定办税服务厅和12366系统管理规范,明确“一站式”服务要求,优化办税服务流程,对12366座席人员实行星级管理,规范纳税服务人员行为;从20xx年起,持续开展“征纳共盈”纳税服务品牌创建活动,以此为抓手,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平台保障。办税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自20xx年全省纳税服务会议明确要求要实现纳税服务中心与有关办税服务厅的有效整合以来,烟台、威海、莱芜、东营、德州市局在全市范围内落实了省局要求,潍坊、济宁、日照、临沂、滨州市局所属全部县(市)局和其他市局部分县(市)局实现了纳税服务中心与有关办税服务厅的整合。从实际成效看,凡是纳税服务场所按省局要求整合到位的,工作力度都是大的,纳税服务中心也是有地位的。实行纳税服务机构与办税服务场所有效整合并开展服务,在全国也是做得比较早的比较好的。12366纳税服务系统运行稳定,自20xx年3月上线以来,一直发挥着纳税咨询主渠道的作用,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电话392万起。实行省局集中与座席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在全国也是很早的,我们的做法在全国相关会议上典型交流,规章制度被总局大量吸收,为全国12366的建设和运行做出了贡献。山东地税网站群建成并运行,经过两年的准备和建设,宣传和服务功能并重、省级集中、技术先进的山东地税网站群即将上线运行,从现有税务网站看其服务功能还是很强大的。服务机构、平台和制度的不断建立完善,保障了纳税服务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几年来,经过上下的共同努力,全系统纳税服务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得到了多方面的肯定。总局纳税服务司多位领导参加我们的纳税服务现场会和培训班;全国纳税服务通报10余次对我省的纳税服务予以肯定;总局对全国34个城市开展的两次纳税人满意度测评中,济南市局两次、青岛市局一次入围全国前10名;20xx、20xx、20xx年连续三次省局在全国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先后有20多个兄弟省的地税部门前来考察交流纳税服务工作。全省各级纳税服务中心获得了很多国家级、省级荣誉,济南市局纳税服务中心王芳同志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是总局和省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系统其他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全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人员辛勤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局,代表宋文军局长,向各位并通过你们向关心支持纳税服务工作的所有部门、领导和同志们以及具体从事纳税服务工作的同志,表示衷心感谢!

二、当前纳税服务工作面临的形势

今年是落实纳税服务三年规划和“”规划的重要一年。纳税服务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要求,各级地税部门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准确理解纳税服务工作总体要求,切实解决当前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给纳税服务工作带来新课题。

一是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同时也进入了改革深水区、矛盾并发期。贫富差距不断加大,征地补偿、拆迁矛盾、劳动就业矛盾的日益凸显,恶性冲突事件时有发生;社会信用危机蔓延,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问题频发,人们普遍对民生安全担忧和质疑;民主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逐渐增强,群众信访、上访等现象不断发生。各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多种不稳定因素相互作用,多个社会群体之间矛盾日益尖锐,重大群体性恶性事件时有爆发。在这种社会背景下,税收工作也难以独善其身,种种矛盾折射到税收领域集中表现为征纳矛盾。二是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给税收工作带来影响。从国际看,世界经济形势总体上仍将十分严峻复杂,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上升,国际经济环境难以明显好转。从国内看,今年以来,受经济增速下滑等因素的影响,税收增幅相应回落。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政策部署,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实现税收平稳增长。在税收增幅回落的情况下,各级税务机关更要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坚持依法征收,不收过头税,禁止混级混库,积极维护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三是各地加快发展关注民生的积极性很高,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需要更多的财力保障,财力需求增幅远远超过财力供给增幅,财力需要和供给矛盾突出,税收工作特别是依法组织收入工作更加困难。四是税收关注度日益提高。税收工作本来就是经济利益的焦点,随着媒体、网络对于税收增幅、税收负担问题的高度关注,社会公众对税务部门的执法、管理、服务等行政行为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要求也越来越高。一旦有涉税事件发生,很容易被曝光被炒作。一年多来全国就有多起涉税事件被曝光,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纳税服务部门处于征收、管理、执法的第一线,纳税服务人员直接面对社会公众和广大纳税人,面临着很大的压力和挑战。

(二)“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执政理念,对纳税服务提出全新的要求。

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这两句话前者是解释权力是谁给予的,这是一切问题的核心。公共权力就其本质上看是来源于人民,人民通过某种方式授权给政府,由政府使用公共权力来解决公共问题,而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就是公共权力的具体实施者。“权为民所用”是解决权力如何运行的问题,是否有违背赋权者的意愿,是否将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理念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执政行为提出了全新的、更高的要求。既然权力来自于人民,那么为人民服务,为纳税人服务就是地税部门的职责所在。必须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并在执法和服务过程中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征管改革和新一轮基层建设,为纳税服务提供新的机遇和发展空间。

1996年确立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20xx年,在原有征管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了“强化管理”。无论是“30字”征管模式,还是“34字”征管模式,优化纳税服务始终是征管模式的两项基础工作之一。目前,总局正在研究新一轮的征管改革,其中,税务机关权力本位向纳税人权利本位转变,还权于纳税人,还责于纳税人,是征管改革的重要考量。这一转变的关键在于充分发挥纳税服务对税收征管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讲究“有限”管理和“无限”服务,征纳双方做好各自份内之事,构建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征纳关系。由此看来,纳税服务在税收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只能加强,不会削弱。

随着新一轮基层建设的推进,推行集中征收,实行集中办公、集约化办公,推进非常顺利。目前,我省80%的县(市、区)局实行了集中办公,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中心所在一起办公的情形,这时如果每个中心所再单独设立办税服务厅,显然不合适,需要整合。但整合后由哪个部门统一管理,提供专业的征收服务,非常值得研究。当前,全省大部分县(市)局的纳税服务中心与有关办税服务厅实现了有效整合,整合后统一由纳税服务中心管理。这为下一步基层征收机构集中办公后办税服务厅如何整合和管理,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四)纳税服务面临新任务。

一是总局“”时期纳税服务规划提出新要求。“”规划对纳税服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纳税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提出要建立以理论科学化、制度系统化、平台品牌化、业务标准化、组织健全化、考评规范化为主要特征的“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现代纳税服务体系,这是今后一个时期纳税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二是纳税服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在思想观念上,部分税务机关仍然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现象,一些税务人员官本位、权本位思想较重,自觉主动服务意识不强,但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在运行机制上,纳税服务作为核心业务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协作配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纳税服务合力未能有效发挥;在队伍建设上,税务干部的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有待提升,激励机制尚未落实;在业务管理上,现行管理制度与纳税服务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两个减负”需要进一步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有待完善,注册税务师行业服务空间有待拓展、行业监管有待强化。这些问题,需要认真调查研究并加以解决。

三、开拓进取,全面深入做好纳税服务各项工作

今年是实施“”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各级要按照“”纳税服务工作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省局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有些工作,如税法宣传、办税服务、纳税咨询、税法辅导、信用等级评定、纳税服务质量评价等,已经讲过,就不再重复了;但有些工作,如纳税服务理念、办税服务厅整合和建设、防范服务风险、注税监管等问题,虽然已讲过多次,还需进一步强调。

(一)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理念。

理念问题是根本问题,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关键。尽管已经对纳税服务有了比较深的理解和认识,服务理念也正逐步融入实际工作,但与纳税服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相比,还要进一步加深认识,提升服务理念。“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作为地税部门,就是要为人民掌好权,服好务,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服务。要进一步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以纳税人为本,尊重纳税人,平等对待纳税人,不折腾纳税人;进一步树立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是税务部门核心业务的理念,更加突出纳税服务对税收征管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以优质服务促进税法遵从,提高征管质效;进一步树立满足纳税人合法合理需求的理念,对纳税人合法的纳税需求,必须不折不扣地予以满足,对纳税人合理的纳税需求,要创造条件尽可能予以满足;进一步秉承全员、全过程的服务理念,将纳税服务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各环节,融入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法律救济全过程,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确立“全员、全程、全方位”的纳税服务新格局。以服务理念的进一步提升,引领纳税服务工作的进一步优化。

(二)全面推进办税服务厅有效整合和建设。

推进办税服务厅与纳税服务中心的有效整合,是省局多年来一直力推的重点工作,也是每次全省纳税服务会议重点强调的工作。现在,又适逢全系统开展新一轮基层建设,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基层征收机构的集中办公。目前全省已经有80%的县(市、区)局实现了集中办公,这就为办税服务厅与纳税服务中心的进一步有效整合,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机遇。一是全面深入推进办税服务厅与纳税服务中心的有效整合。还没有按照省局统一要求进行整合的,要按照要求,抓住机遇,尽快实施整合,争取年底前完成;已经进行整合但不彻底、不符合要求的,要继续抓紧时间进行完善和规范;还要认真研究,整合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防止服务断档缺位等问题的发生。二是做好办税服务厅执法试点工作。省局确定东营、莱芜市局以及莱阳、博兴、兰山三个县(市区)局作为办税服务厅执法试点单位,这次还专门邀请了开展试点的三个县(市区)局局长参加会议。目前,各试点单位都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开展了工作。试点的重点是解决纳税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如何行使执法权和如何开展集约服务的问题,这也是深化纳税服务的内在需要。纳税服务中心要配合法规部门做这项工作。下一步,省局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流程,对现有的流程进行细致梳理,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操作的标准,制定全省方案,在全省推广。

(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税服务厅管理。

全面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合力加强纳税服务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集约化建设,促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的全面展开。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集中办理涉税事项,提供纳税服务的场所,是征纳双方沟通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是展现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形象的重要窗口。尽管地税机关内部各部门职责不同,但在纳税人看来,每一个与纳税人打交道的部门都代表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更是如此。税收工作中效率、流程、体制、机制等原因引发的矛盾和冲突往往集中在办税服务厅爆发,办税服务厅承载了很多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压力、误解和怨气,成为“出气筒”,成为征纳矛盾集中爆发点。加强和规范办税服务厅管理显得尤为迫切。一是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省局制定了《办税服务厅管理规范(试行)》,对办税服务厅的建设、业务流程、行为制度、绩效考核等提出了全面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四季度,省局将组织验收。二是要加强办税服务厅应急处理。省局制定下发了《办税服务厅应急处理办法(试行)》,各地要开展应急处理培训教育,加强对应急事件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技能和处理能力。面对严重排队拥挤、系统故障、征纳双方争执、纳税人寻衅滋事、火灾等突发事件时,要冷静、准确地进行判断,按照预案,及时、果断地进行处置。发生重大应急事件,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有效处置,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三要注重加强办税服务厅人员人文关怀。总局和省局一直非常重视对办税服务厅人员的关心。年初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的意见》,省局第1次局务会议对如何落实《意见》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贯彻意见,要求在岗位设置、录用、培养、晋升、轮岗、奖励等方面体现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人文关怀。各级纳税服务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具体落实意见,贯彻落实好总局和省局要求,激发办税服务厅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内在动力。

(四)切实防范纳税服务风险。

地税部门的执法、管理、服务风险主要表现为:增加了纳税人办税成本,侵害其合法权益;税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被复议、诉讼、赔偿、被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造成税款流失侵害国家利益。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的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本身就有风险。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信用管理、权益保护都是纳税服务工作内容,不严格依法按照范围、程序、要求提供各项服务,就可能侵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纳税服务中心越来越多地承担纳税咨询、税法宣传、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及完税凭证规范统一的填开等多种征收服务,如何依法规范征收服务、防范风险,就显得越来越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是要树立服务风险意识,破除服务无风险的观念。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服务风险教育,查找和梳理现实工作中潜在的风险点,提高服务人员的风险识别和应对能力,减少风险隐患。二是规范服务行为。严格执行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各项规定,推行“一站式”服务、承诺服务、一次性告知服务、国地税联合办税、“免填单”服务、两个减负、首问责任、限时办结服务、导税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延时服务等制度,使纳税人享受到快捷、高效的办税服务。总之,要满足纳税人税法知情权,提高办税效率,节约办税成本,保护合法权益,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防范服务风险,提高征管质效。

(五)做好山东地税网站群外网纳税服务栏目的应用和管理。

省局决定建设的山东地税网站群具有很强的服务功能,目前开发工作已经进入尾声,各项模块已经部署好,正在测试调试中,近期将上线运行。各地纳税服务中心要配合相关部门,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做好网站运行前准备工作。各地要尽快梳理、整理和添加市局子网站栏目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向省局反映,并配合做好培训和上线运行工作。二是利用网站政策宣传广度,做好纳税辅导,宣传税收优惠政策等工作,应用好纳税咨询、网上税校、提醒服务、涉税查询、服务投诉和质量评价等功能模块建设,为纳税人提供宣传、咨询、提醒、查询、维权等多种服务。三是管理好网站群。省局拟定了《山东地税网站群管理办法》,对网站各栏目的维护、应用、管理、考核等提出了具体标准和要求,下发后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

(六)加强注税行业行政监管。

加强注税行业行政监管是地税部门的一项法定职责,也是纳税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要给予足够的重视。一是加强行业监管与支持发展并重。总局《注册税务师行业“”时期发展指导意见》提出了注税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各级地税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认真履行行业管理和监督制度,做好行业监管工作,鼓励支持行业发展。二是要彻底解决“五脱钩”问题。总局和省局三令五申要求实现税务机关与税务师事务所在编制、人员、财务、职能和名称等方面彻底脱钩,但时过多年,目前税务代理人员进驻地税办税服务厅、地税人员为税务师事务所拉业务拉培训、变相指定代理等问题,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引起纳税人的反感,有的被举报投诉,个别的被媒体曝光,带来很坏的影响。今后,哪个地方再发生违规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直接责任。

(七)深入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本功,真理源自实践,正确的决策基于调查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目前,纳税服务已推进到深水区,进入攻坚阶段,许多问题值得研究。如纳税服务的理论支持问题、作为税收工作核心业务的保障体制机制问题、纳税服务在新的征管模式中的地位和作用、纳税服务难点问题如何破解、税源管理方式转变对纳税服务带来的影响、基层征收机构集中办公后如何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等等,都需要深入调查研究。随着纳税服务成为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地税工作许多方面都牵涉到纳税服务,需要参与、把关、提意见,如果不调研、不思考,就很难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也很难做好纳税服务工作。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研究动向和成果;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集中调研,在交流中实现调研,在调研中加深交流。衡量调查研究搞得成果如何,不是看调查研究的规模有多大、时间有多长,也不是光看调研报告写得怎么样,关键要看调查研究的实效,看调研成果的运用,要研究问题,提出对策,拿出办法,解决问题,推动纳税服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同志们,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又面临着新的形势任务和发展机遇,希望全省纳税服务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扎实工作,奋发有为,全面深入做好各项纳税服务工作,促进地税工作安全运行、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谢谢大家!

计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二

刚才寿平同志对人口计生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我完全同意,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计生工作面临生育政策调整、计生卫生机构合并以及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新的形势,一方面中省市反复强调要坚持“三个不变”: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变、坚持一票否决不变。另一方面要看到当前群众的生育意愿还没有根本改变;工作难度大的局面还没有根本缓解;基层基础工作有很大的加强、但还存在一些矛盾和困难。特别对我们安康来讲,过去计生工作一直抓得很紧,成绩也一直处在全省领先位次,一些松懈、自满的情绪有所滋长,更有甚者觉得政策要放开了,计划生育就可以松口气了。从全局来看,当前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压力沉重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人口与资源环境关系持续紧张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这就决定了计生工作必然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虽然政策在调整,但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没有动摇;机构在改,但职能职责没有改变;形势在变,但工作任务没有减轻。

所以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计生工作要与时俱进,在改革创新中提升工作水平,努力推进“三个转变”:

一要把握政策调整的要求,推进计生工作由单纯控制数量向提高质量、优化结构转变。国家实施“单独两孩”是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是基于我们已经进入了低生育水平阶段。下一步在继续稳定适当低生育水平的同时,要把重点放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上。要深入开展优生优育方面的服务, 把好优生优育的第一道关口,同时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以经常监管为基础、集中整治为突破,尽快使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二要把握机构改革的要求,推进计生工作由力量分散向优化资源、多元协作转变。实施机构改革,整合卫生、计生队伍,是资源的优化组合,下一步要加大卫生计生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力度,积极稳妥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卫生医疗机构在场地、设备、人员等方面的资源整合,最大限度发挥人才、技术、设施、信息等优势,完善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近几年,国家对基层卫生计生投入很大,要通过资源整合提升服务水平,就地就近满足群众看病就医和计生服务的需求。

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要更加强化基层基础。市、县两级要进一步优化和改进人口计生工作检查、考评模式,更加结合实际、更加重视经常工作、更加注重基层基础。要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把“村为主”真正落到实处,把力量集中到村级、责任落实到村级、奖惩兑现到村级,使村一级在落实计划生育中唱好主角、发挥好作用。要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社区计生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社区计生服务管理水平。

三要把握服务转型的要求,推进计生工作由行政管理向依法行政、优质服务转变。解决计生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关键要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依法行政。比如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等行为;对涉及违法生育的,该查处的要坚决查处,该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要依法征收;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问题,要推进经常化监测、属地化管理、均等化服务、区域化协作和精细化操作,解决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计生工作既是国策,也是民生工程,要更加突出优质服务, 注重人文关怀政策的落实、注重利益导向机制的创新、注重政策宣传引导。我市有8.1 万户独生子女家庭、3.5 万双女户,1281 多户失独家庭,广大群众为计划生育作出了重要贡献。各级各部门在执行民生政策时,一定要解决好普惠性政策与计生优惠政策的衔接问题,教育、医疗、就业、社保、扶贫、低保、移民搬迁等普惠性政策都要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让他们真正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同时,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前不久贵州省毕节市4 名农村留守儿童服农药中毒身亡,令人非常痛心,作出批示,强调“临时救助制度不能流于形式,对不作为、假落实的要严厉整改问责,悲剧不能一再发生”。各县区、各乡镇要认真摸排,不能灯下黑,要建立关爱体系, 做到责任到人,决不能让类似悲剧在我市发生。

总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希望大家发扬过去的好传统好作风,在改革创新中提升工作水平。

计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三

为认真贯彻中、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我市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安排部署我市今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刚才, 会议通报了全市20xx 年度人口计生工作情况,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一会儿,徐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计生工作,准确把握计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

人口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人口问题是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去年以来,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和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不断创新,人口计生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顺利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人口计生工作实现了良性发展。当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人口计生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尤其是要准确把握在新时期下,人口计生工作面对的新形势新要求。

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与经济发展一样进入了新常态的发展阶段,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

第一、人口出生类型发生变化。人口出生类型已经由高出生、 低死亡、高增长时期进入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时期。以我市为例,20 世纪90 年代初期,全市每年出生人口大约是4.7 万,净增人口2.5 万,年出生率平均在14‰左右。现在,我市人口出生率已连续十几年保持在10‰左右,每年出生人口2.6 万左右,自增人口0.7 万左右。自去年3 月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截止今年4 月底,全市共受理单独夫妇申请869 对,生育了366 人, 远低于预期指标。

第二、人口均衡发展受到严重挑战。一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持续时间长。我市从上世纪80 年代中期出现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趋势,20xx 年达到最高114,20xx 年是104.6,以“六普”和人口数据库分析来看,我市28-55 岁未婚男性占该年龄段男性比例高达23.05%,该年龄段性别比为115.2,仍处于偏高范围。二是老龄化增速加快。20 世纪90 年代初,我市65 岁以上老龄人口占5.77%,20xx 年达到9.19%,可以说,我市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三是劳动力供给明显减少。我市劳动人口数量于20xx 年达到184.62 万峰值后开始下降,由于流动人口大大增加,目前,我市农村“空巢”家庭、留守老人和儿童是越来越多。所以,人口问题的主要矛盾已不再是数量问题,人口的素质、结构、分布等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明显。

第三、计生政策的积累效应逐渐显现。一是独生子女家庭比 例上升,截止20xx 年底,全市领证独生子女户8.1 万。二是失独家庭数量逐渐增加,20xx 年全市失独家庭已达到1281 户,其中49 岁以上的失独父母1460 人,失独家庭的生活风险、生活成本、养老等问题更加突出。三是人口红利逐渐消失,劳动力成本加大等因素,给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许多深层次问题。

第四、计划生育工作面临新要求。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对计 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随着法治理念的增强和法治体系的健全,过去那种主要依靠行政措施推动计划生育的固有方式越来越不合时宜,现行生育政策要在基层得到较好落实,“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的状况很突出,因此,建立与市场经济、与依法治国新形势相适应,体现依法行政、以人为本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新方法就迫在眉睫。

同志们,随着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是为了更全面、更完整、更准确地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在去年的工作会上,我就讲到,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目的绝不是单纯地控制人口数量,而是要缓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压力,提升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和分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所以,在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不再是单纯地控制人口增长,而是改善民生、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要手段,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发展事业。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计生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牢牢把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这个总方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动摇,切实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

二、突出工作重点,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切实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是人口计生工作的基础。据统计,20xx 年我市生育期旺盛阶段的妇女达到22 万余人,是近年来的最高值,出生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今年是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第二年,群众的生育愿望会进一步释放。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做好出生人口的动态监测,建立预警机制,防止出现低生育水平的反弹。要进一步推进服务证制度改革,规范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把单独两孩政策的好事办好。要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严肃查处违法生育,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计划生育严重失管失控的县区和部门,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二)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人口素质关系到国家和民族 的未来。提高人口素质的前提在于育龄妇女的身体健康,在于新生儿健康。我国是出生缺陷率高发国家之一,20xx 年全省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是10‰,我市的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为4.3‰,照此推算,全市每年会有100 多个家庭背上沉重负担。从母亲健康检查情况看,我市妇女的患病率仍高达35.15%,而健康的母亲是健康婴儿的基本保证,为了防止新生儿缺陷率发生反弹,各级各部门要有效利用基层计生、卫生资源,强化妇幼保健、地方病防治、计划免疫,大力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扎实开展母亲健康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与康复等工作,全面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

(三)切实做好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平衡事 关人口安全。通过出生人口实名登记、人口抽样调查、计生统计年报和卫生统计年报数据对比分析,我市每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尽管低于全省平均值,但高于110,个别县区出生人口性别比超过120,同时,二孩及以上孩次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高于一孩,个别县区达到136。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去年12 月召开的全市打击“两非”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 大力宣传男女平等、优生优育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营造有利于女孩生存成长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机制,特别是人口计生、卫生、公安、监察、药监等职能部门要密切协作,落实经常性的监管措施,加大对医院、诊所及b 超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严肃查处“两非”案件,依法打击溺弃、残害女婴等犯罪行为。

(四)切实抓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流动人口问题是改革开放、移民搬迁和城镇化进程的产物,是社会走向文明的表现。我市是一个以劳务输出为主的地区,流出人口绝对数量大,在这些人群中,仅育龄人口就有近20 万。由于流动人口流动的频繁性、人员构成的复杂性、就业的随意性、生育行为的隐蔽性,使流出地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难以及时提供政策宣传、避孕节育指导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导致管理服务双落空。流动人口非婚生育、已婚育龄妇女政策外生育比重大,同时,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进一步增多和加重。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应对城乡发展、移民搬迁、人口迁徙、流动人口总量增加和区域内流动人口的新特点,把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纳入社会管理和城市公共服务体系,扎实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公共服务,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机制建设,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为流入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创造条件,努力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五)切实改善计生家庭民生。长期以来,广大人民群众为积极响应计划生育政策作出了重大贡献,牺牲了很多家庭愿望和家庭利益,这无疑增添了计生家庭在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和风险。据调查,我市共有计生困难家庭27308 户,96886 人,其中贫困计生“两户”21029 户,68887 人,失独家庭 1281 户。为切实解决计生困难家庭、失独家庭等特殊群体的困难,市政府出台了“农村贫困计生家庭精准扶贫帮扶工作实施意见”和“失独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实施意见”,各级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这两个实施意见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政策统筹协调,整合民生政策和帮扶项目,同等条件下要向计生家庭优先优惠,不折不扣地落实涉及计生工作的民生政策,切实解决好计生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是失独家庭,要全面落实扶助政策,拓宽救助渠道,创新救助方法,妥善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养老保障、大病治疗等方面的困难,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六)切实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要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治理,扎实推进省级计划生育转型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治理能力。在工作理念上,要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将工作重心放在为群众提供政策服务、技术服务、便民服务上。在工作职能上,要从控制人口数量向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转变,统筹解决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问题,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在工作对象上,要从育龄人群向全员人口转变,通过卫生计生行政机构整合和技术资源整合,围绕全生命周期做好优质服务。在工作方法上,要从行政强制向依法行政转变,完善配套政策,强化执法监督,努力提升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制化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人口计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必须坚持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两个重大决议的精神,统一思想,正确理解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内涵,明确计划生育改革的方向,自觉地把计划生育工作融入改革大局,融入到社会事业发展工作中,坚持“三个一”领导机制(也就是“一把手负总责、一班人齐抓共管、一票否决”),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加强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设,保持计生工作经费投入稳定增长,保障计生工作健康运行。在机构改革中,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稳定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干部队伍,切实做到思想不松懈、工作不松劲,确保人口计生工作稳定、队伍稳定。

二要强化统筹协调。要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完善各级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注重加强与人口计生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强政策和技术服务上的支持与衔接,切实解决好政策完善、执法协调、管理服务、信息共享、人财物投入等工作,做到政策措施相互对接、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合作的良好格局。人口计生部门要多谋划、勤参谋、常沟通,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要强化作风建设。要把改进作风贯穿人口计生工作始终,大力弘扬“三严三实”精神,深入推进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转变,凝神聚力,埋头苦干,着力提高计生工作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在机构改革中更加关心和爱护人口计生干部,切实做好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期间的稳定工作,稳定队伍、稳定思想、稳定工作。人口计生部门要负起责任,坚守岗位, 切实履职,做到人心不乱、工作不断,确保工作平稳推进、健康发展。

同志们,中、省对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决策部署,我们务必要全面贯彻落实到位,务必要保持清醒头脑,高度重视,抓紧抓好,抓出实效,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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